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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吉林省监狱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监狱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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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5-06-05 16: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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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各监狱、局机关各处室、集团公司、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监狱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省局制定了《吉林省监狱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核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吉林省监狱管理局

  2015年2月26日

 

  吉林省监狱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核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省监狱系统政务信息工作,提高政务信息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为本级领导决策服务,向上级领导机关反映情况、汇报工作,促进全省监狱工作发展,树立监狱工作良好社会形象的积极作用,特制订本细则。

  考核

  (一)报送

  全省各监狱、局机关各处(室)信息员通过“办公OA政务信息报送系统”(已开通)进行信息报送,涉密信息删掉涉密部分通过政务信息系统报送,涉密部分通过其他保密渠道报送。完全采取其他渠道报送信息不计入考核。

  (二)计分

  采用“办公OA政务信息报送系统”实时自动评分方式,计分标准为每报送1条信息计0.2分,采用1篇加5分,采用为“简讯”加2分,通过局办公室报送被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司法部、司法部监狱局、省委、省政府、省政法委等上级机关采用的加10分(1篇信息得到多个单位采用分数可累加),得到厅局级以上领导批示的加10分(1篇信息得到多名领导批示分数可累加),被局办公室评为优秀信息发到“政务信息报送系统”的加10分。每年考核评选1次。

  二、奖惩

  (一)评优

  以政务信息报送系统自动评分分数为准,全省各监狱信息报送排名前六、局机关各处(室)排名前五的为政务信息报送优秀单位(部门),优秀单位(部门)信息员为优秀信息员。

  (二)绩效

  依托“政务信息报送系统”,报送分和采用分总和未达到25分的,给予绩效考评扣分处理,扣分处理单位绩效得分=(报送分+采用分)÷5,其他单位为5分。

  (三)通报

  “政务信息报送系统”每天实时更新分数和排名,局办公室每半年发1次信息通报。

  保障

  队伍

  全省各监狱、局机关各处(室)设信息员1名,随时通过“政务信息报送系统”向局办公室报送有价值信息,保证信息时效性和真实性。(没有设信息员的单位和部门请与办公室李楠联系,联系电话:82750517)

  培训

  每年定期组织全省监狱系统政务信息员培训,提高信息写作水平和报送技能,同时进行各单位(部门)政务信息工作经验交流,提高信息报送的质量和数量。

  调研

  鼓励各单位(部门)信息员进行信息调研,开阔视野,创新思维,提升信息报送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