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务公开
监狱提请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情况公示
监狱提请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情况公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司发通[2023]24号)第二十条规定,现将监狱提请的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予以公示,内容如下:
提请单位 | 罪犯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罪名 | 原判刑期 | 暂予监外执行事由 | 病情诊断、妊娠检查、生活不能自理鉴别结果 |
长春监狱 |
周立辉 |
男 |
1967年11月 |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
八个月 |
保外就医 |
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第三条第四款 |
公示时间为三日,自2024年9月26日起至9月28日止,对以上案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本局提出,联系电话:0431-82750574。
吉林省监狱管理局
2024年9月26日
初审:李璐;复审:孙元春;终审:王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