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于涛,男,1971年4月20日出生,汉族,居住地:吉林省梨树县。因诈骗罪,2016年1月21日梨树县人民法院判处该犯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刑期自2015年7月28日起至2025年7月27日止。现在吉林省松原监狱服刑。因患有严重疾病,病情危重,需要保外就医,松原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于涛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4年3月15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