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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监狱管理局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2023]暂字第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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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11-10 15: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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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罪犯朱建斌,男,1967年8月28日出生,汉族,居住地:黑龙江省绥化市。因犯放火罪,2020年4月29日吉林省德惠市人民法院判处该犯有期徒刑四年。刑期自2020年1月9日起至2024年1月8日止。现在吉林省公主岭监狱服刑。因患有严重疾病,病情危重,需要保外就医,公主岭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朱建斌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3年11月8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