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狱务公开

狱务公开

监狱提请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情况公示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3-10-16 09:33:00
  • 字体: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司发通[2023]24号)第二十条规定,现将监狱提请的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予以公示,内容如下:

提请单位 罪犯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罪名 原判刑期 暂予监外执行事由 病情诊断、妊娠检查、生活不能自理鉴别结果
延吉监狱 王卫民 1972年7月 故意伤害罪 8年6个月 患有严重疾病 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第三条第4款

  公示时间为三日,自2023年10月16日起至10月18日止,对以上案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本局提出,联系电话:0431-82750560。

吉林省监狱管理局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