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务公开
吉林省监狱管理局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2023]暂字第36号
罪犯杜金才,男,1966年12月24日出生,汉族,居住地:吉林省吉林市。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2017年11月27日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判处该犯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刑期自2018年4月2日起至2026年4月1日止。减刑后,刑满日期为2024年12月1日。现在吉林省延吉监狱服刑。因患有严重疾病,病情危重,需要保外就医,延吉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杜金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3年9月27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