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狱务公开

狱务公开

吉林省监狱管理局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2021]暂字第19号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1-08-26 10:22:00
  • 字体:

  罪犯罗光哲,男,1971年5月3日出生,朝鲜族,居住地:吉林省图们市。因犯故意伤害罪,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11月23日裁定维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该犯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减刑后,刑满日期为2031年4月17日。现在长春监狱服刑。因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长春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罗光哲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1年8月26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