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务公开
吉林省监狱管理局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2021]暂字第10号
罪犯孙德伍,男,1972年8月10日出生,汉族,居住地:吉林省扶余市。因犯销售伪劣种子罪、盗窃罪,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3月30日判处该犯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2000元。刑期自2017年8月1日起至2023年7月30日止。现在吉林省白城监狱服刑。因患有严重疾病,病情危重,需要保外就医,白城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孙德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1年4月29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