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王志强,男,1981年2月9日出生,满族,居住地:吉林省榆树市大岭镇,因犯贩卖毒品罪,榆树市人民法院于2015年12月28日对该犯判处有期徒刑15年。刑期自2016年9月12日起至2031年9月11日。现在吉林省四平监狱服刑。因患有严重疾病,病情危重,需要保外就医,四平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王志强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19年12月10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2019年12月10日
发:吉林省四平监狱
抄送: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原判人民法院、罪犯居住地社区矫正机关、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