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务公开
吉林省监狱管理局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2018]暂字第64号
罪犯王云甫,男,1959年2月9日出生,汉族,居住地:榆树市,因犯盗窃罪,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于2016年11月1日对该犯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刑期自2017年1月4日起至2019年3月3日止。现在吉林省长春净月监狱服刑。因患有严重疾病,病情危重,需要保外就医,净月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王云甫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18年6月14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2018年6月14日
发:吉林省长春净月监狱
抄送: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原判人民法院、罪犯居住地社区矫正机关、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