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实施国家有关罪犯改造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监督检查全省各监狱对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拟订全省监狱工作有关政策和制度;统一管理全省监狱刑罚执行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管理监督全省各监狱的狱政工作、狱内侦查工作、教育改造工作、生活卫生工作、罪犯劳动管理工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省监狱计划财务、审计、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管理监督监狱系统国有资产。
四、负责全省监狱单位民警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管理和任免领导干部。负责全省监狱民警执法监督, 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五、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