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吉林省监狱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吉林省监狱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集团公司、各直属单位,通化监狱:
现将《2018年吉林省监狱管理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抓好落实。
此通知。
吉林省监狱管理局
2018年5月18日
2018年吉林省监狱管理局
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根据《2018年吉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制定2018年吉林省监狱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做好政务公开基础保障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局领导分工,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牛国生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法制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按照《2018年吉林省政务公开实施方案》要求,2018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局长参加,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四条,各部门在申请信息公开时,局指挥中心(办公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建立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局法制处依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第三十六条规定做好信息公开属性认定工作。拟制公文需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拟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须依法依规说明理由。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规范主动公开工作。局各处室、集团公司各部室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制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更新,及时编制信息目录,保证准确并及时报送省档案馆(省政府信息利用查阅中心)。
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法制处负责依申请公开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工作。对于依申请公开,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按照条例要求,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四)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监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负责对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规定,法制处负责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以及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相关栏目内容更新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
(五)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宣传工作
法制处牵头组织政务公开培训工作。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班。聘请省政府政务公开办专家讲课,内容为:政务公开的相关政策、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各部门、各监狱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
二、提高政务公开透明度
(六)全面推进“五公开”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提高政务公开透明度。做好权力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监狱局对外有两项权力清单,一是罪犯会见管理(外籍犯会见);二是暂予监外执行审批。法制处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权力清单的调整工作。狱政处负责外籍犯会见审批公开工作。刑罚处负责暂予监外执行审批公开工作。
做好全省监狱系统、省监狱局全体工作会议和省监狱局局务会的公开工作。局指挥中心(办公室)及时公开以上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制定的政策。公开形式可以是政策性文件,也可以是会议纪要、工作动态等,充分保障广大民警、社会群众的知情权,促进依法行政。
积极落实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法制处牵头做好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及时公开答复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七)加大重点领域公开力度
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认真落实上级机关对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政策。按照相关规定,在局门户网站设立财政信息专栏。计划财务处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预【2016】143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吉厅字【2016】20号)要求,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预决算信息、政府采购信息、“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以及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公开时限为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法制处在撰写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八)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关切,避免政务舆情
省政府政务公开办第三方评估指标要求,设置专门的文件发布类栏目集中公开本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通知等主动公开的信息。局信息中心在省监狱局门户网站设立政策性文件和政策性解读栏目。本着“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文件起草部门负责解读,并与政策性文件同步发布。
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局指挥中心(办公室)做好保密审查,局信息中心做好安防监控,宣教处做好政务公开舆情预防、紧急处置预案工作,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既做好回应关切,又要避免政务舆情发生。
三、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以门户网站为入口,做好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工作,发展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进一步增强对外公开的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
(九)打造省监狱局政务公开第一平台
省监狱局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是目前政务公开的主要平台。局信息中心负责门户网站的建设、管理和信息发布,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为政务公开提供技术保障。依据《2018年吉林省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要求建立相关栏目,制定《吉林省监狱系统门户网站管理办法》,明确各个栏目内容更新的责任部门,并及时通报完成情况。
(十)发挥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功能
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影响力和传播力越来越大,政务公开工作要利用新力量扩大工作广度和深度。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宣教处负责管理好新媒体建设、管理等工作。严格内容审查,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在新媒体内容建设方面要将服务性放在首位,尤其是狱务公开工作是社会群众关切的热点,在做好保密审查的前提下,及时发布社会群众最为关注的罪犯会见管理、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审批等相关信息。
(十一)完善咨询电话、局长信箱等便民服务
根据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要求,在监狱局网站设立在线咨询服务和局长信箱栏目,由法制处统一管理。法制处定期查阅局长信箱,并在规定时限内答复。
(十二)推动监狱政务公开试点工作
2018年在通化监狱进行监狱政务公开试点。试点内容主要以门户网站的建设为切入点,设立相关栏目,着重狱务公开,完善查阅、咨询、投诉、建议等功能,突出监狱网站的宣传性和服务性。为在全省监狱系统推进政务公开积累经验。
四、工作要求
(一)实施方案下发后,涉及的部门和监狱,确定一名政务公开工作联络人报法制处。
(二)严格履行公开程序,遵守属性认定、保密审查的规定,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确保依法公开。
(三)坚持需求导向,依申请公开、在线咨询、局长信箱等栏目按时限要求做好答复。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紧紧围绕公开对象关注关切,以公开促服务。
(四)坚持创新,注重公开手段信息化,便捷性。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