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吉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自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开展以来,吉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党委根据厅、局的统一部署及省厅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督导组的指导意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认真筹划学习培训阶段的各项工作,在搞好思想发动的同时,努力拓宽学习方式,强化理论武装。

一是上下联动。建立了三级学习网络,即党委中心组学习、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及各党支部组织民警职工学习。党委中心组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内容列入学习计划,规定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两次,带头学习法治理论和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重点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并结合工作实际,学习法律法规。按照活动的总体安排,坚持科级干部学习日制度,每月组织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及有关法律法规。所里每月制定民警理论学习计划,按照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专题,原则上每月安排学习一个专题并提出明确的学习要求,督促各党支部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二是内外结合。主要依靠自身力量开展教育活动,分层、分批、分类组织不同岗位的民警进行培训,确定每周二、五为学习日。严格执行学习制度,并且按照上级的培训计划,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专题报告会,组织民警听取党校教授讲座,并认真组织播放讲座光盘。邀请有关专家为民警上法治课与讲解时事政治,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
 
 三是自学为主。力求把理论武装、清理思想和提高执法水平结合起来并贯穿于学习培训的全过程。在组织民警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的同时,指导、督促民警利用工作之余,认真自学有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行政干警法律知识读本》等书籍,并组织考试、考核,增长法律知识。积极鼓励民警报考监所管理专业或法律专业自学考试,认真选派后备干部参加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凡经过法律知识等培训合格者,成绩记入《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等个人档卡,作为其年度考核、晋级、晋职、晋衔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是学用一致。为强化学习效果,做到学以致用,促进各项工作发展,还结合工作实际印发了监狱工作常用的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章制度,为规范民警的日常工作和执法行为提供了制度保证。各级领导层层签订执法责任状,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规范自身的行为。还结合专项整改活动中发现的问题,适时在民警中开展学习讨论,明确教育活动的重点和难点,强化对执法责任制的认识,切实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落实到民警的实际工作中。

五是推动工作。正确处理好教育活动与各项工作的关系,既保证每名民警有足够的学习教育时间,又保证通过教育活动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用推动各项工作的实际成果来衡量和检验教育活动的成效。建立健全了工作责任制,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用制度管人管事。开展执法督查活动,完善相关执法程序。加强窗口形象建设,入监监区征求各看守所对执法工作意见,接见室向来接见服刑人员亲属发放征求意见函,及时进行汇总并制定出整改措施。加大入监教育力度,严把入监教育第一关和考核验收关。加强教学管理,调动全员抓教学积极性。组织开展教学检查评比和讲评,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开展技能操作竞赛活动,增强学员的实际操作能力。

 

                                                                                                                                                                                                        (宣教处供稿)

(责任编辑:监狱管理局)

  来  源:宣教处
发布时间:2006-09-27 08:58 字体显示:
  发 布 人:监狱管理局 附  件: 打 印    关闭窗口
无标题文档

Copyright © 2004 JYJ.JL.CN,ALL  rights reserved.  吉林省监狱管理局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增值业务中心&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